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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johnnylu 于 2012-5-17 18:06 编辑
以下的话 如果觉得不妥的 请删除
我觉得那个检讨是有必要的,但不能只是形式化,为了检讨而检讨,有形式主义之嫌,在中国,这种做法不少见(特别是学校)。
都是成年人了,错于对只是外人的看法,最终利害关系都是由他本人承担,作为一个心智健全的成年人,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应该能自我分辨。
上课老师遇见这样的事,心情可以理解,那是他不珍惜,后果由他自己承担。老师不需要承担他的责任。
手机作为个人财物,个人认为不应该做出“必须有检讨书,才能归还手机”这样的处罚。但是可以作为“影响正常授课的工具”而暂扣老师办公室,等学期结束后,归还。
再说说这个“检讨”,重点是在“影响正常授课”和“影响其他学员学习”方面着手,他本人不想学,可以不听,可以讲明理由后不来上课,但不能“影响正常授课”和“影响其他学员学习”。 毕竟老师不是单独对一个人在讲课。
这和一对一带徒弟不一样。相信带过徒弟的师傅对我的想法能够理解。
这样的做法我完全赞同,也是为了学员考虑。但细节的处理上,应该稍微的变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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