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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视购物因其方便快捷以及价格低廉越来越得到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但其中也存在不少隐患,使消费者碰到质量问题想要维权时却困难重重,引发了不少消费纠纷。到底是哪些障碍让电视购物后的消费维权变得如此之难. 障碍:异地维权 ,关键词:属地管辖 案例:宁波的贾先生在4月初的时候通过电视购物频道购买了两部手机,才用了一个晚上两部手机都坏了。与商家交涉后,商家给贾先生换了两部手机,没想到新换的手机才用了三、四天就又都出现了故障。贾先生按照电视广告上承诺的“10天包退,15天包换”,要求商家退货,但遭到了商家的拒绝,随即,贾先生向12315中心投诉。 点评:由于电视购物节目在全国各地滚动播放,因此很多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往往都是异地厂家所生产,而工商部门遵循的又是属地管辖的原则,为异地消费维权带来诸多不便。因此,消费者在进行电视购物时,要尽量选择口碑好、实力强的企业,并且最好选择在当地有售后服务点的商品. 无论是商店购物或是電視购物,消費者都应主动向商家索取正規发票,以便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消消费纠纷作为维权依据,最后,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時,因商品缺陷造成其合法权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销售商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厂家要求赔偿,无论責任是在销售商还是厂商,另一方都不得以无责任为由拒绝赔偿要求。另外,如果電視台有播放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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