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及“三包”期内的“三包”维修记录是消费者换货、退货的重要凭证。但目前个别企业为了逃避“三包”责任,采取各种借口拒绝提供或者填写维修记录,导致消费者维权被动。四川省消委会日前提醒广大消费者,维修记录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在商品维修时记住维权“三招”:要求维修人员履行告知义务、填写并保存好维修记录和准确填写维修记录。 四川省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而这种法律支持又离不开维修记录的证明,因此,维修记录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依据。但目前个别商家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填写维修记录。 此外,很多消费者对维修记录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既不主动索要,索要不成又不在意。因此,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维权就会很被动。因此,消费者一定要重视并保存好维修记录。 四川省消委会还为消费者在进行商品维修时支了“三招”。一是维修前要求维修人员履行告知义务。要求维修人员在提供具体维修服务时要事先告知自己商品故障的部位、原因及各项服务费用的价格等情况,由消费者确定是否维修。 二是一定要填写并保存好维修记录。维修商不提供的,消费者要理直气壮地向维修人员索要维修记录凭证,或要求在“三包卡”上记录清楚。当维修人员拒绝时,可以向当地的消委会投诉,还可以向“12315”申诉。 三是一定要准确填写维修记录。维修纪录应包括维修前的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维修后的质量状况三个方面,及维修时间,维修好的时间,维修部位,更换部件的名称、型号、“三包”期限,维修人员姓名、单位、电话,维修费用详单等相关信息。而且即使产品过了“三包”期也不能轻视维修记录,因为每次更换的配件也将享受“三包”规定。 (黄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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