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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咱论坛的版主吧!是什么样的仪表堂堂!不看你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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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9-12 23:22: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宁波 来自 浙江宁波
权利越高责任就越大!马虎不得!说句实话我自己也经常马虎!就像这次!但是我知道做一个老大却不能如此!管理人员有享受管理的权限,但要明白自己的这份权利是通过应付出的责任而来的而不是理当如此享受!
现在我不想说谁对谁错!过去就算了!但希望你们也包括我自己不要在如此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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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9-13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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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9-12 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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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9-12 23:26: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宁波 来自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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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9-12 23:34: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来自 浙江杭州
楼主,可以把二个玩意下载下来,查看一下MD5码,如果是一样的,那就无疑,如果不一样。那可能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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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9-13 00:05:4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北京 来自 北京
无所谓了,说那么多干啥啊,挣点下载分,能下载就行,有的资料没必要发,因为就是搜索也可能搜不出来的,我都不想说不好听的,你说你蛋疼的发什么资料,向我们多好,不发资料,(当然也没资料可发),没有这事那事了,论坛只是交流用的,你自己蛋疼非得没事找事,怪谁啊,最终起因还是你发资料了,你再不发资料不啥事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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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发 我不发 大家都不发 我们大家都去哪里下载?这人  发表于 2013-9-17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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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9-13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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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脑袋瓜子糊涂了 都不发上哪下啊~~~~~~~~  发表于 2013-9-13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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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发你还下个毛线呀!!!!!!!!!!!!!!!!!!!!!!!!!!!  发表于 2013-9-1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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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3-9-13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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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人人 人人为我 这次只是误会而已  发表于 2013-9-13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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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9-13 02:24:4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东莞 来自 广东东莞
发生这样的事情,,我相信楼主不可能会 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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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9-13 07:20:4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佛山 来自 广东佛山
发现坛友发错的时候,版主要做的应该是改正或提醒改正,而不是盗窃掠夺。
一切盗窃掠夺行为都是卑鄙的,无耻的。这里还监守自盗!
犯罪皆因贪,所有的错都源于一念之间,但错就是错,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开脱的借口。
犯罪的人求理解求谅解,那损失的谁去补偿?公理、正义、法纪谁去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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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不是那样的人。我担保 我不知道楼主发的附件打开后是什么样的,是否目录里有写K52JR等内容 如果打开后就只有几个数据文件,那么点位图是无法判断真实型号的, 版主只能根据你的标题判断是否重复。 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13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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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9-13 07:38:4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 来自 天津
天意wx 发表于 2013-9-12 23:16
标题错了,如何下载?如何搜索?如何为会员利用?
确实是马虎不得,我到是觉得这个正确的做法是告知你更 ...

一笑而过。。。太简单了吧!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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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9-13 08:28: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来自 广东广州
点位图,标题错了就等于全部错了。打开华硕的点位图,如果手中无实物板,是无法判断真实型号的!!!你懂吗

如果是电路图,打开后会有显示KXXX那就不会删除你的,而是会帮你改名。

自己错在先,一点也不理解版主的辛苦

目前ACT在迪拜,每天工作也忙。还有空义务管理论坛,已经非常辛苦,请多多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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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的确是标题写错了 这是我个人看见的 重要的是 大家都不要计较了 ACT是义务的为论坛服务 而且也很负责任 发资料的楼主也是有着无私的为论坛和论坛兄弟们着想 所以 大家都消消火吧 别计   发表于 2013-9-17 08:36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3-9-13 13:22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3-9-13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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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3-9-13 08:31: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苏州 来自 江苏苏州
这是什么个情况啊?谁是谁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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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9-13 08:33:5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来自 广东广州
皇师 发表于 2013-9-13 07:20
发现坛友发错的时候,版主要做的应该是改正或提醒改正,而不是盗窃掠夺。
一切盗窃掠夺行为都是卑鄙的,无 ...

ACT不是那样的人。我担保

我不知道楼主发的附件打开后是什么样的,是否目录里有写K52JR等内容

如果打开后就只有几个数据文件,那么点位图是无法判断真实型号的,

版主只能根据你的标题判断是否重复。

版主是人,不是神,有时也会出错。

一出错。机会被一帮别有用心的人揪住不放,非要干死为止,无限放大问题点

当然会员们对版主的严苛,可以帮助我们提高,在小小抗议的心情中,还是感大家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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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2013-9-13 08:40:1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福建福州 来自 福建福州
太简单了吧!站着说话不腰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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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2013-9-13 09:09:0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来自 重庆
修改下标题也许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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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点位图的数据文件又不会写是什么型号。。。  发表于 2013-9-13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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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3-9-13 09:27:0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苏常州 来自 江苏常州
我的帖子也被删了好几个、原因是因为我发的时候搜没有搜到、可发上去之后就有人告诉我重复了、有时候可能发上去的资料没有发帖出来而是跟着别人的求助帖发上去的、所以难免会出现重复资料的情况、删一两个帖子就算了、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要看得太重、要是删了好几个那就有问题了、兄弟、淡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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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2013-9-13 09:36: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菏泽 来自 山东菏泽
事情都过去了不用太放在心上,继续我们的工作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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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3-9-13 10:00:3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西南宁 来自 广西南宁
仔细想想管理员也不是神滴!{:soso_e100:}您的帖子写错了,被删了,自己的劳动果实被否认了,心里肯定会追究到底的。但是另外一方面想想,证明了管理员是很认真的对照你的点位,发现错误了删的,要不然等到我们找点位的时候,就会误下载到错的点位,被扣积分就拉倒了,还浪费时间破坏心情。相信楼主也遇到过下错资料的感觉。至于管理员那里来的K52jr的点位,那就不得而知,而且你本身发的到底是K42jr还是k52jr我们也无从追查。
在此只能说同情楼主发错的贴
管理员也很敬业了,给了我们很多电脑方面的知识,还维护论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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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主: 5
个人感觉这个评论很公正 值得敬佩 大家都消消火 都是为了大家好 同情楼主 也感谢楼主为大家做的贡献 也感谢论坛里版主 你们大家都辛苦了  发表于 2013-9-17 08:40
中肯的评论  发表于 2013-9-13 11:46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3-9-1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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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3-9-13 10:08:1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揭阳 来自 广东揭阳
太黑暗了,不过,我相信这只是个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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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一句明显多于。。。  发表于 2013-9-13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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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3-9-13 10:24:3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西宜春 来自 江西宜春
这有什么大事情啊?要不要把版主把他的发的删了,再让你发一次就就是了,这样处理行不行。哈哈,其实说版主盗用你的,我觉得不可能啊,因为楼主上面写的是K42吧,可是版主怎么知道这就是K52的呢?点位图文件名写了吗?如果里面有提示或写了是K52,版主就有可能盗用你的资料。如果里面没写,可能就没盗用。不过话说回来,管他谁发的,只要能为论坛各路人用就行了,楼主不要计较那么大了,不管谁出的力,反正得利的都是论坛会员,两位都是为论坛会员首想。呵呵小事,不要再计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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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观念。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9-13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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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3-9-13 11:47:3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来自 广东广州
xiu120 发表于 2013-9-13 10:24
这有什么大事情啊?要不要把版主把他的发的删了,再让你发一次就就是了,这样处理行不行。哈哈,其实说版主 ...

很好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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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3-9-13 14:19:0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 来自 河北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可能是版主点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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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3-9-13 19:17: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宁波 来自 浙江宁波
版主的做法确实不对,标题错了可以适当的提醒会员改,应该沟通  沟通  而不是自己下载了 删帖,又发上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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