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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告]

迅维网(原主板维修基地)管理总则--新手必读 2022.1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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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7-5-19 02:40: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杭州 来自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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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总则》
---------------------------------------------2022.11更新-----------------------------------------

【论坛宗旨】

  论坛的基本宗旨我们概括为8个字:共享】【平等】【交流】【发展】

  【共享】:网络的意义,就在于共享,论坛就是要营造一个共享空间,让所有会员能更方便、全面的获取各种资源和信息;为广大专业从业者、维修爱好者打造公平开放的技术交流平台;打造探讨维修行业发展,分析未来走向,交流经营技巧的平台。
  【平等】:会员之间是平等的,什么是平等?绝对的平等不是真正的平等。等级和积分是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须知一分付出一分收获有舍才有得。会员和版主之间是平等的,版主全部是会员走过来的,是义务为大家服务的,这一点来说,更值得普通会员学习。我们的口号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希望更多的会员能够理解这句话。
  【交流】:有交流才有提高;尤其是专业维修从业人员,能够多多交流,互相帮助,互通有无,共同进步。交流不仅仅是技术层面上的,经营技巧,新思维,甚至新产品,都可以拿来交流。
  【发展】:个人的能力和视野是有限的,通过这个平台,大家开拓视野,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做为主办方,我们希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广大维修从业者、维修企业,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平台。我们的愿景是能够进一步规范维修行业从业者行为,实现维修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管理行为及处罚标准】

管理行为有以下几种↓

删除ID或者禁止访问的行为:(严重者记录IP及手机号码 ,上报相关部门)
①、发布国家明令禁止的、违反法律法规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的账号,以发布涉政、敏感话题为目的注册的账号。
②、使用露点头像的,使用不雅名字的账号。
③、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肖像作为论坛头像的。使用领导人名字、名人、国家机构、政府机关的账号。
④、发布虚假信息和虚假广告的账号。
⑤、短时间内连续发布与电子产品无任何关联的垃圾水贴

禁止发言的行为: (违规登记超过5次,可以禁言3-7天
①、与其他会员吵架、辱骂版主和会员的。
②、长期连续性灌水,警示无效,被违规登记超过5次。
③、发布虚假资料的账号,连续发布重复资料的账号,被违规登记超过5次。
④、以各种非法手段骗取积分的账号,被违规登记超过5次。
⑤、多次发表纯广告帖,警告无效者。

被删帖、扣分、警告的行为: (警告10次将会永久禁言,需管理人员手动解禁)
①、认证严管版块的纯灌水。包括主题和回复。
②、任意版块多次恶意刷纯灌水和纯表情的回复
③、发布已经存在的重复资料、图纸(搜索是否重复请参考迅维网会员使用手册
④、发布他人或其他网站资料、文章的,而不注明转载的,视为抄袭。
⑤、在二手版块之外的版块,发布纯广告的,一律删除。
⑥、胡乱解答他人技术问题,指引别人头疼医脚的行为。
⑦、上传与主题无关的图片视为骗分,可予删除图片

灌水不完全标准
①、毫无意义的纯标点/符号/表情/英文字母/数字/或字母图形组合的纯灌水主题或回复 。 如:"ddddd"、"ding......."、"111111"、"?????"、"dsg"、"............"、"fgre"、"sdfsdfsdfsd"、"•#¥%&*@"、""等。
②、单纯的复制引用他人帖子内容或和其他会员回复过的重复不做任何评述的。如:直接复制他人回复或回复:同意*楼的看法。
③、回复内容过于简单或只有肯定/否定的,惜字如金而不加任何说明。
  如:"好"、"行"、"不行"、"能"、"不能"、"会"、"不会""喜欢"、"谢谢"、"thanks"、"3Q"、"不错"、"支持"、"好看"、"同意"、"高"、"绝"、"强"、"试试"、"试发"、"老贴"等等。
④、其他行为待补充,以上为不完全标准。

【帐号及积分、提现】
本站会员帐号及积分不可以进行何形式交易,交易得来的帐号和积分不受本站承认和保护,一经查出,立即封禁。

本周积极倡导各位会员发布有价值内容及技术文章,发表内容获得精华后,其他会员阅读收益均归作者所有。收益可提现到作者微信钱包


2022年的每月提现公告可以查看: 活动|积分兑换_迅维网 (chinafix.com)

迅维网会员中心支持积分+现金兑换各种实物,微信小程序下拉搜 “迅维网”即可查看。


【关于工程师认证】

   迅维工程师实名认证,目前已通过个人和商家认证一万多人,认证有如下好处:

  • 区别从业者和客户,分区功能明确,同行交流更顺畅无障碍。
  • 实名制增加互信(可追责,溯源),在从业者之间,人员、配件、业务交流更顺畅
  • 实名标志,回帖中显示认证等级,尤其在招聘求职,二手交易版块,实名显示,真实可靠,辨识度高。
  • 通过认证后的店铺,会有协作派单的业务,目前有 手机维修业务派单、租赁电脑维护派单,监控安装和维护派单。
认证的地址: http://new.xw360.com/index/joins  

【被禁言申诉途径】
①可以在站务区发帖申诉http://www.chinafix.com/forum-9-1.html
②可以联系站务QQ:76393498有事您Q我申诉

【会员监督】

对管理有异议,请到本版提出 :http://www.chinafix.com/forum-9-1.html
我们的管理团队成员,将严格按照以上公布的管理准则进行管理,坚决禁止滥用权力,欢迎广大会员监督。若对管理有异议,请到论坛事务区提出。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位会员提出的意见。




点评

同意楼主: 4.5 反对楼主: 5.0
我同意帖子作者的观点  发表于 2023-12-17 03:48
我同意帖子作者的观点  发表于 2023-12-17 03:45
新人特来报到学习!!!  发表于 2023-8-18 15:55
在知识的海洋里冒泡  发表于 2023-5-12 15:47
遵守规定,来这里为了学到更多东西  发表于 2023-1-28 14:28
共建共享,希望在这里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交到更多的朋友,不断充实自己。  发表于 2022-11-25 22:14
遵守规定,来这里为了学到更多东西  发表于 2022-7-3 18:38
管理有必要,希望更规范  发表于 2022-5-5 19:13
遵守规定  发表于 2021-11-25 13:34
好  发表于 2020-10-3 10:09
赞一个,支持下!  发表于 2019-11-6 08:45
一个好的论坛离不开这样有管理规范的楼主,绝对支持。  发表于 2019-10-12 10:30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4-7-24 21:13
同意楼主: 5
這是要點評嗎?  发表于 2014-7-2 11:01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4-6-17 16:23
同意楼主: 5
想尽快转正  发表于 2014-6-10 16:31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4-6-9 19:51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4-5-17 16:34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4-5-3 09:14
无规矩不成方圆,值得一赞  发表于 2014-4-27 01:41
来自 2#
发表于 2009-8-1 17:08:29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杭州 来自 浙江杭州
【关于QQ群】
  本站的立场是希望大家不要在Q群中进行技术讨论,因为没有组织,无序发言,记录不可保存。尽量在论坛中讨论,长此以往,可以积累大量的维修实例及讨论帖。
  本站在远程培训帖子中公布的群,属于临时教学群。本站另有学员群,只对参加过培训的学员开放。
      迅维官方QQ群欢迎加入 
群1:86473424
群2:257171614
群3:126825776
群4:1029630
群5:208573551
群6:274998987
群7:177412332
群8:40823377
群9:17008075
群10:362445899
群11:92095307
群12:161209017


苹果手机维修交流群1:215707637
苹果手机维修交流群2:363017383
苹果手机维修交流群3:423689642
苹果手机维修交流群4:228318344

除以上群外,其他无论任何人成立的,冠以“主板维修基地”或者“chinafix...讨论群”“迅维.xxxx群”“迅维XXX官方群”的公开群(不含售后群、学员群),均不被我们认可,其发布的消息及举办的各种活动均与主板维修基地网站无任何关系。

  特此公告!

【关于技术等级】
技术等级是靠威望分评定的。
根据精华帖等级不同(1、2、3级)。发帖加精华可以得到威望1-3分。还可以获得原创币。(原创币是网站活动兑换礼品的重要基本资格)
发表帖子后,可以申请加精华,获得管理团队认可的,会人工审核加精华。







点评

同意楼主: 4.9
good . so professional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4-17 19:44
希望比不可少期待大家分享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2-12 20:03
眯一会更丰富古古怪怪嚯哈哈哈哈哈  发表于 2023-2-12 19:49
学习  发表于 2023-1-29 23:44
已经全部学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2-28 18:57
共同努力,一起进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1-22 09:45
同意楼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1-19 14:40
22年似乎有点晚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9-13 15:16
已认真学习了管理规范,且以后会认真遵守。 管理大大们 辛苦了。谢谢  发表于 2022-8-5 01:35
学习到了,谢谢楼主哈哈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4-28 15:44
遵守一切规则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3-28 10:31
全部试了一遍 一个群都进不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2-9 17:30
赞一个,支持下!  发表于 2021-11-25 13:30
本论坛很好,可以交流学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9-27 17:04
遵守秩序是良好家风,值得学习:kaixin: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28 19:18
今年不指望了 明年转行去学维修,一定严格遵守管理总则 做个文明网络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19 20:23
在迅维中找组织。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0-20 21:31
同意楼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5-28 12:13
一定遵守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3 23:46
一定要遵守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13 22:34
回复 支持 34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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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发表于 2010-7-28 16:18: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美国 来自 美国
希望在这里可以学到更多的东西,交到更多的朋友。一定遵守这里的规定,加油吧 30的老男人。

点评

同意楼主: 3.3
新手报到多多学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11-14 23:43
同意楼主观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3-7 23:17
论坛很好,可以交流学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8-14 11:54
支持,点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4-11 22:55
同意楼主同意楼主同意楼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7-7 19:52
同意楼主  发表于 2021-7-7 19:52
希望以后能多多交流经验和心得,非常好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6-6 16:59
非常支持管理员所做出的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0-20 20:10
坛规恢恢,疏而不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5-11 09:10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1 15:54
希望以后能多多交流经验和心得!  发表于 2014-3-24 17:44
绝对服从  发表于 2014-2-22 23:36
同意楼主: 5
同意楼主  发表于 2013-10-7 14:10
同意楼主  发表于 2013-8-20 22:03
同意楼主: 0
  发表于 2012-7-9 23:16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2-3-16 13:04
回复 支持 16 反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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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6:54: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 来自 天津
我认识三楼的

点评

同意楼主: 4.5
支持管理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3-9-18 14:04
一个好的论坛离不开这样有管理规范的楼主,绝对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2-25 23:41
无规矩不成方圆,值得一赞无规矩不成方圆,值得一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2 17:08
无规矩不成方圆,值得一赞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11-2 17:07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1 15:58
认真学习管理规范,规范发帖,争取早日成为正式会员  发表于 2013-11-20 16:02
同意楼主: 5
严格的秩序,才能给大家都带来便利!  发表于 2013-11-7 16:22
认真学习管理规范,规范发帖,争取早日成为正式会员  发表于 2013-11-4 04:06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3-11-2 11:41
同意楼主: 5
大大的同意  发表于 2013-10-5 04:32
同意楼主: 5
坚决支持论坛规则  发表于 2013-7-10 23:14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3-6-5 14:09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3-6-3 23:53
同意楼主  发表于 2013-5-25 17:04
支持管理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17 11:08
同意楼主: 5
严格才能创造出好的团队  发表于 2013-1-6 12:48
同意楼主: 0
  发表于 2012-9-24 19:48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2-9-3 10:01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2-5-4 13:12
同意楼主: 5
严格才能创造出好的团队  发表于 2012-1-15 21:43
回复 支持 10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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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09:15:1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辽宁大连 来自 辽宁大连
这个我都明白。 不过我想知道威望是怎么增加的!!!

点评

同意楼主: 5.0
我也想知道如何增加威望和积分,先顶一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4-1-11 14:02
遵守规定,来这里为了学到更多东西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3 16:01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1 15:59
同意楼主: 5
论坛整洁靠大家;知识收获你我他  发表于 2011-11-12 21:31
同意这样做不错  发表于 2011-11-7 16:29
这个我也想知道啊,怎么增加威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11-4 08:45
就是应该杜绝灌水,灌水行为严重干扰查看正常内容,还影响看帖人的心情和继续阅读下去的动力。这个措施非常好。  发表于 2011-7-11 09:40
回复 支持 10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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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7 19:53:0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山东青岛 来自 山东青岛
一定遵守规定,请群主监督我。

点评

我肯定会遵守规范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9-9-24 23:36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1 15:58
这是要遵守的  发表于 2012-3-1 09:37
一定遵守规则的!  发表于 2011-4-22 14:43
回复 支持 7 反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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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16:42:40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上海 来自 上海
同意,学习了学习

回复 支持 4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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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20:17:1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江西南昌 来自 江西南昌
  在这里 我学到了好评多东西,我一定会遵守的.

回复 支持 3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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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19:50:2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汕尾 来自 广东汕尾
刚加入的,一定会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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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久啦就不遵守啦  发表于 2011-6-29 19:36
回复 支持 2 反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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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5 09:49:45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郑州 来自 河南郑州
Chinafix 发表于 2009-8-1 17:08
【关于QQ群】
  本站的立场是希望大家不要在Q群中进行技术讨论,因为没有组织,无序发言,记录不可保存 ...

遵守规则,是传统美德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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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8 22:35:5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唐山 来自 河北唐山
我肯定会遵守规范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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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7-27 23:20:5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湛江 来自 广东湛江
维修基地是聚集知识的地方,遵守论坛规范是每个坛友必须遵守的职责和义务。  我想我们大家一定会努力遵守的!!!

点评

同意楼主: 4.5
活学活用  发表于 2023-5-12 15:46
遵守规则,好好学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1-10-10 10:05
新手上路,绝对遵守论坛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11 15:59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1 15:56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2-4-24 16:16
同意楼主: 4
怎么说无规矩就乱了,认真遵守论坛规定。  发表于 2011-6-28 19:53
我要向各位好好学习。  发表于 2011-6-23 23:06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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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7-28 09:13:2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唐山 来自 河北唐山
明白,支持这样的决定,一定遵守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1 15:55
回复 支持 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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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7-28 10:28:07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南驻马店 来自 河南驻马店
知道了,就是怎么改名呀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1 15:55
很好改呀,在输名的地方改!  发表于 2011-4-22 14:45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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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7-28 12:07:43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四川内江 来自 四川内江
地球人都知道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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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7-28 12:29:38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佛山 来自 广东佛山
我坚决遵守,并努力学习

点评

同意楼主: 5.0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1 15:53
同意楼主: 5
  发表于 2013-1-20 13:55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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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7-28 14:40:5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广东广州 来自 广东广州
一定会遵守规定

点评

赞一个  发表于 2014-4-11 15:52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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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7-28 17:00:31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重庆 来自 重庆
是这样的,要不然后只照顾自己,别的同仁就不好了,还是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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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7-28 17:07:2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天津 来自 天津
加油!!我们都是可以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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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7-28 19:24:32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浙江丽水 来自 浙江丽水
会积极支持论坛,遵守这里的规定。

点评

一定遵守规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2-23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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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0-7-28 19:35:16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台湾台北 来自 台湾台北
真的是很特別的^^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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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0-7-28 22:14:34 | 只看该作者 来自: 河北唐山 来自 河北唐山
看了这些规定,看似严格,实际是让大家多交流维修经验,少些保守。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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