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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消停点吧,还说是老师了,为人师表干着缺德的事 [打印本页]

作者: 光头强哥哥    时间: 2016-5-23 08:05
标题: 消停点吧,还说是老师了,为人师表干着缺德的事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上骂人情节严重也会构成侮辱罪。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作者: 晨达    时间: 2016-5-23 08:29
什么情况,最起码说下事情吧
作者: 天意wx    时间: 2016-5-23 08:40
总有那么一批人 喜欢干那种无耻的事
作者: 朱永华    时间: 2016-5-23 08:55
啥情况?普及法律吗?
作者: 修本的老虎    时间: 2016-5-23 09:00
有些事情本是商战手法之一
作者: zhangxunhai    时间: 2016-5-23 12:01
啥意思,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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